美育政策发展历程回顾

字数:2854 2024-08-21 版名:新闻
  美育是培养人具有美的理想、美的情操、美的品格和美的素养的综合教育,是塑造青少年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的重要途径,对青少年的认知、情感、意志发展起着全面促进作用。于个人而言,美育有益于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性情、激励精神、温润心灵、健全人格、丰富想象力、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于社会而言,美育是提升人民精神生活主体能力、促进人民精神生活高质量发展、营造崇德向善社会风气的重要工程。于国家而言,美育是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是关乎新时代国民综合素质养成的系统工程,对于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美育政策,是我国教育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就非常注重美育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步探索,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80年代末
 ●1952年3月

  教育部颁发《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和《中学暂行规程(草案)》,规定对学生实施智育、德育、体育、美育等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中学美育的主要目标是“陶冶学生的审美观念,并启发其艺术的创造能力”,小学美育的主要目标是“使儿童具有爱美的观念和欣赏艺术的初步能力”。美育课程被列为了中小学的教育方针,各级各类学校也相继开展美育的探索。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期
  ●2002年5月

  教育部下发《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年)》,指出自《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1989—2000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学校艺术教育在法规建设、行政管理、教学活动、教师队伍、设备器材、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学校艺术教育(2002年)还处于相对薄弱的地位,要尽快改变这个状况。为适应21世纪人才培养的需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精神,特制定此规划,作为新世纪第一个10年学校艺术教育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
   ●2002年7月
  教育部下发《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指出艺术教育是学校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和内容,明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包括艺术类课程教学、课外与校外艺术教育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应的管理职责和奖惩措施等。
  ●2008年9月
  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提出艺术教育是学校实施美育的基本途径,是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并从“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艺术教育摆上应有的位置”“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开展课外艺术活动,营造良好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艺术教育师资水平”“优化资源配置,改善艺术教育教学条件”“加强管理,完善艺术教育保障机制”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第三阶段:深化改革,自党的十八大至今
  ●2015年5月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自此,正式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和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初步建立学生、学校、教育部门“多元立体”的美育评价机制。
   ●2015年9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务院发布的第一个学校美育文件,对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2017年10月
  教育部印发《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破解学校体育美育教师紧缺问题,进一步规范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切实提高学校体育美育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学校体育美育改革发展。
   ●2016年—2018年
  教育部分三批与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了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实现了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全覆盖,这在共和国的教育史上是第一次,标志着学校美育发展迈上了新征程,探索建立了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联动机制。
  ●2018年8月
  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央美术学院周令钊等8位老教授回信,对他们长期以来不改初心、心系祖国接班人培养予以充分肯定,并就做好美育工作,弘扬中华美育精神提出殷切期望。回信指出:“你们提出加强美育工作,很有必要。做好美育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让祖国青年一代身心都健康成长。”
  ●2018年9月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这一重要论述,指明了新时代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的方向路径、目标任务,也对新时代美育工作者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9年4月
  教育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新时代高校美育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是指导和推动新时代高校美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指南,文件既明确了政策制度要求,也规划了改革发展路径。
  ●2019年6月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通知》,探索建立高校支持中小学体育美育协同发展机制,在部分高校试点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经高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专家遴选与公示,教育部决定支持天津体育学院等20所高校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各入选高校为对口支持的中小学校体育美育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提供持续、稳定、有效的定向精准帮扶和志愿服务。
  ●2019年11月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遴选首届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进一步深化高校美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专家对高校美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咨询、评估和指导等作用。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和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推荐,教育部审核遴选、综合研究,产生首届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6名。
  ●2020年10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两办文件》),对学校美育的性质、功能、目标作了系统阐述,并对学校美育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2020年11月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遴选首届全国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经遴选,首届中小学美育教指委委员共78人,在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对基础教育的美育教育教学发挥研究、咨询、评估、指导、服务等作用。
  ●2022年11月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指出构建面向人人的课堂教学和艺术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加大课程建设力度,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高等学校公共艺术教育新局面。
   ●2023年12月
  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包括实施美育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教师美育素养提升行动、艺术实践活动普及行动等,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强化学校美育的育人功能,推动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