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校长(园长)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字数:580 2024-09-04 版名:新闻
   本报综合讯(徐颖) 8月30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提示,提醒全省校长(园长)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省市场监管局强调,校长(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责任,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要配备“双总监+多岗位安全员”;进一步细化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在加工制作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制度要求,把好食品原料采购关;建立并严格执行大宗食材供应商评价和退出机制,与供应商签订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的合同(协议),定期公示供应商和食材采购情况,及时更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供应商。要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确保无一人遗漏,组织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并做好记录,严禁有发热、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接触及加工食品,所有在岗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穿戴工衣工帽上岗。
  “各学校要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日常加工行为。同时,坚决杜绝餐饮浪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制止餐饮浪费理念贯穿食材采购、加工操作、备餐、用餐等各个环节。引导学生开展‘光盘行动’,养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习惯。”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佘大勇说。以上据《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