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法”22年来首次修订

字数:648 2024-11-13 版名:新闻
  新华社电(温竞华) 11月4日,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科学技术普及法自2002年公布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
  修订草案新增“科普活动”和“科普人员”两章,从现行的6章34条增加到8章60条,主要包括明确科普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方向、强化科普社会责任、促进科普活动、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强化保障措施等内容。
  草案把科学教育作为科普一项重要内容,明确了各类教育机构的科普责任,将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作为素质教育重要内容,把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贯穿于教育全过程。
  草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科普责任进行了细化,如中小学校应当完善科学教育课程和实践活动,激发学生科学兴趣,培养科学思维、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根据学前儿童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加强科学启蒙教育,培育、保护好奇心和探索意识。
  草案明确,国家发展科普产业,推动科普公共服务市场化,鼓励兴办科普企业,促进科普与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农业、生态环保等产业融合发展。国家支持科普产品和服务研究开发,提升科普原创能力,依法保护科普成果知识产权。鼓励企业将自身科技资源转化为科普资源,向公众开放实验室、生产线等科研、生产设施。
  草案围绕建立专业化科普工作人员队伍,鼓励和支持老年科学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科普工作,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置和完善科普相关学科和专业,完善科普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等内容作出规定。
  与此同时,草案对健全科普人员评价、激励机制作出规定,鼓励相关单位建立符合科普特点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