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

字数:634 2024-11-13 版名:新闻
  本报综合讯 据湖南省衡阳市教育局网站消息,近日,该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全市义务教育中小学课后服务相关服务范围和内容、收费标准、监管机制等予以明确,自今年秋季学期起施行,有效期3年。
  通知指出,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中小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在校学生,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的群体。
  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学科辅导服务每生每课时2.5元,非学科类素质拓展服务每生每课时3元,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600元;城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学科辅导服务每生每课时3元,非学科类素质拓展服务每生每课时4元,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750元。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
  课后服务收费实行“一校一案”审核制,由同级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收费。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一般以一学期为固定期,每学期结束课后服务费用确有结余的,应全额返还交费学生;对于交费后因特殊原因(非故意)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应予以退费。
  通知明确,学校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严禁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禁止性收费项目以及课后服务无关项目在课后服务费中列支,变相提高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严禁中心校或其他行政管理机构提取管理费;严禁挪用课后服务经费弥补学生公用经费和其他人员经费;严禁开支与课后服务无关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