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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确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门槛”
  本报讯(胡玥) 为促进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河南省印发了《河南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为设立培训机构列出了一系列“门槛”。除了注册资金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以及符合相关要求的体育器材和场地之外,设立培训机构还需要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书。《指南》规定,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在场所设施方面,《指南》要求,培训机构教学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培训场所应预留安全距离,具备与所开展体育培训运动项目相适应的场所空间;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
  在安全保障方面,《指南》规定,培训机构办学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住建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达到相应要求。此外,鼓励培训机构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在对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资质以及人员配置的具体要求上,《指南》明确,培训机构的教学人员、教研人员应持有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体育教师资格证书等6种证书中的至少一种。与此同时,培训机构原则上每班次培训的学员人数不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的培训应至少配有2名执教人员。
  在收费管理方面,《指南》要求,培训机构的收费应符合《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暂行规定》。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规定时长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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