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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下,规范管理竞赛活动必不可少
□胡 华
  为规范管理面向中小学生(包含在园幼儿)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近日,广东省下发了《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实施细则》,提出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竞赛活动。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减轻了学生负担,学生及家长拍手称赞,社会反响良好。为了持续有效巩固“双减”成果,规范管理竞赛活动非常重要。竞赛活动虽然能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锻炼学生的思维品质,并起到扩充知识面、开阔视野、增进交流等作用,但竞赛活动过多过滥却大为不妥,尤其是必须禁止以营利为目的的竞赛活动以及将竞赛活动的结果与招生入学相挂钩的行为。
  首先,竞赛活动要坚持精品原则。竞赛活动贵在精而不在多,过度泛滥的竞赛活动不仅会增加学生的负担,而且会严重扰乱教学秩序。为此,有关部门应严控竞赛活动的数量,提高竞赛活动的质量,将有影响力的竞赛活动办得更好,办出精品。而竞赛活动举办方必须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精心组织好每一次竞赛,切实让学生通过竞赛收获知识,得到锻炼和成长。
  其次,竞赛活动要坚持公益原则。举办竞赛活动是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不是为了营利,因此竞赛活动要坚持公益原则。竞赛活动收取高昂费用既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也不利于竞赛活动的良性有序发展,因此有关部门应严管竞赛活动收费行为。同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打着竞赛旗号营利的主办方进行严厉打击,从而使竞赛活动真正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
  最后,竞赛活动要坚持育人原则。竞赛活动应该回归育人的功能,让学生通过竞赛发展特长,获得自豪感和荣誉感,而不是鼓励学生偏科,因此竞赛活动的结果不能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如果少数学校在招生时将竞赛结果和入学挂钩,就会促使学生狠抓某一学科的学习,从而放松了对其他学科的学习,形成严重的偏科现象,不利于学生健康发展。为此,有关部门要加强规范竞赛活动,严禁学校将竞赛活动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
  总之,“双减”是教育大事,国家大事,必须不打折扣地落实到位。竞赛活动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补充力量,也应遵守“双减”政策的规定,做到规范有序,既起到激发学生兴趣的作用,又不给学生增添额外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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